首頁樂理與調式三分損益法與律制

一、什麼是三分損益法?

三分損益法(又稱「五度相生法」)是中國古代計算音高的數學方法,最早記載於《管子·地員篇》(約前 7 世紀—前 4 世紀),比古希臘畢達哥拉斯用數學計算音高早了約一個世紀。

用 D 調為例:以宮音 D 為起點,連續推導五個音
起點(宮)D
三分損一(×2/3)D → A(徵)
三分益一(×4/3)A → E(商)
三分損一(×2/3)E → B(羽)
三分益一(×4/3)B → #F(角)
→ 得到 D 調五音:宮(D) 商(E) 角(#F) 徵(A) 羽(B)

規則極其簡單:「三分損一」= 弦長乘以 2/3(音升高五度);「三分益一」= 弦長乘以 4/3(音降低四度)。交替使用這兩個運算,就可以從一個起始音推導出整個音階的所有音。

如果你繼續推導下去(再做六次),你會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:第 12 次推導出來的音,理論上應該回到起點的 octave,但在三分損益法下回不去——這就是「黃鐘不能還原」的問題,也是中國音樂史上持續兩千年的律制難題。直到明代朱載堉發明十二平均律(1584 年),才用數學完美解決了這個問題。

二、與古希臘五度相生法的比較

特徵中國三分損益法希臘五度相生法
最早文獻《管子·地員篇》(前7–4世紀)畢達哥拉斯學派(前6世紀)
計算方法弦長比例(三分損一/益一)弦長比例(2:3)
數學原理完全相同——都是五度循環完全相同
生成的音階先求下方五音(徵→羽→宮→商→角)先求上方五音(C→G→D→A→E)
方向向下生(先求低音再求高音)向上生(先求高音再求低音)

三、七聲調式:五聲之外的兩個音

五聲音階只是基礎。中國音樂還有七聲音階,在三種不同的古代音階體系下,加入兩個「偏音」(4 和 7 的位置不同)。這就是為什麼《戰颱風》和《香山射鼓》裡有時會出現 4(fa)和 7(si),而且聽起來跟西洋的大小調完全不同。

雅樂音階(古音階)

1 2 3 #4 5 6 7

最古老的音階形式,源自周代雅樂。#4(變徵)和 7(變宮)均偏高,聽起來莊嚴肅穆。古琴曲多用此音階。

清樂音階(新音階)

1 2 3 4 5 6 7

漢代以後流行的音階,與西洋自然大調最接近。4(清角)比 #4 低半音,聽感最「正常」。大多數現代箏曲的 4 和 7 都走清樂音階。

燕樂音階(俗樂音階)

1 2 3 4 5 6 b7

隋唐燕樂的特有音階,b7(閏)低於西洋的 7。這是陝西箏派(秦箏)最核心的音階——陝西箏曲中那個「走音」的 7,就是這個 b7

💡 古箏的「4 不過弦、7 不空弦」

古箏定弦只有五個音(1 2 3 5 6),要到 4 和 7,左手必須按弦。這不是技術限制——恰恰是古箏音樂的精華所在:4 和 7 不是死的固定音高,而是活的、可變的。演奏者可以在清樂的 4 和燕樂的 b7 之間滑動,用一種樂器彈出三種七聲音階。這就是為什麼同一份簡譜上的「4」,不同流派彈出來的音高不一樣——河南箏的 4 偏高(接近 #4 的路線),而潮州箏的 4 偏低。

四、朱載堉與十二平均律

明代皇室朱載堉(1536–1611)在 1584 年出版的《律學新說》中,用一個等比數列精確計算出了十二平均律——將八度 2:1 開 12 次方根,使十二個半音完全均等。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用數學完美解決「黃鐘不能還原」的千年難題。他的成果比歐洲早了至少半個世紀,被李約瑟譽為「文藝復興時期最偉大的科學成就之一」。

不過,古箏至今仍以五度相生的三分損益律(純律傾向)為定弦基礎——不是因為算不出平均律,而是因為在純律下,各弦之間的泛音共振更豐富,音色更飽滿。當你需要 4 和 7 時,左手按弦的微調空間本身就內建了「活的律制」。